請假辦法


請假:請用電話或簡訊通知,並確認副會長有回覆,最晚於社課前10分鐘務必告知副社長。

假卡:無論是提前請假或是當天請假,請於告知完的兩天內(最晚為當週的星期五14:00前必須繳交)。並請將假卡交至副社長之班櫃,或直接交與副會長。

 

 

上述情況若有違規,則直接變成曠課一次。
特殊情況除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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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enzaoh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